科学技术服务委托登记须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委托我们中心进行分析检测技术服务。为了确保委托过程的顺利进行,请仔细阅读以下登记须知:
1.请您填写《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技术服务委托协议书》时认真对待,如遇到不明确的部分,请咨询接待人员以获得帮助。
2.“委托单位”指的是委托本中心进行技术服务的单位。如果提供样品的单位与委托单位不同,请在“其他说明”栏中进行解释。
3.在填写“样品”部分时,对于同一类样品,可以使用总称进行填写。“数量”栏表示的是样品的总数,对于单一样品,请填写大致重量或体积。对于不同类别的样品,请明确说明各样品的原标识或编号、样品状态、存放条件、规格等信息。
4.在填写“检验目的”时,如需将样品委托用于与规定要求的比较判定,请选择“评定检验”;如无需判定结论,请选择“委托检测”。对于其他特殊目的的测试要求,请在“其他说明”项后进行明确的填写。
5.如果客户有指定的检测方法,请明确指出。对于未指定检测方法的项目,我们会提供相应的建议。对于含有未知成分的样品,我们将额外收取50-100%的预实验费用。对于个别暂时无法提供检测条件的项目,我们将进行“分包”处理。客户需确认对于“分包”和使用的“非标准方法”的检测。
6.客户需指定对检毕样品的处理方式。一般样品保留期为1个月,而“评定检测”的样品则保留期为3个月。对于超过复检时限或保管期限的样品,本中心不予保留。本中心只对留样的样品提供复检服务,不可重复试验样品不进行复检,超过留样期和客户要求提前退回的样品由客户自行承担无法进行复检、比对等后果所带来的责任。
7.客户需要缴纳一定的检测技术服务保证金。对于需要邮寄报告的客户,请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用,免收邮寄费。
8.每项委托技术服务,本中心将提供一份正本报告,并进行存档。如果需要复制报告或有其他特殊要求,请在“其他说明”栏中提出。
9.本中心通常的技术服务周期为10个工作日。对于加急样品(经双方协商),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收取50-100%的加急技术服务费用。对于疑难或复杂样品的报告时间,本中心将与客户商定。如果您想在规定时间之前领取报告,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浪费时间。
10.一旦委托生效,如果客户需要更改某些项目,请以书面形式确认。
11.本中心保证检测技术服务过程的公正性,并对检测数据负责。同时,我们也保证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和检测数据的保密。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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